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


 
目    录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规程……………………………4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章程........12
读者管理………………………………………………………………..14
读者入馆须知…………………………………………………………..14
借阅证申办及管理规定………………………………………………..14
书库借阅规则…………………………………………………………..16
损坏偷盗及丢失书刊赔偿制度………………………………………..17
阅览室管理规定………………………………………………………..18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19
电子文献检索室制度…………………………………………………..19
自修室管理规定………………………………………………………..21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1
内部管理………………………………………………………………..23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23
图书馆党支部工作规程………………………………………………..24
图书馆政务公开制度…………………………………………………..25
图书采编制度…………………………………………………………..26
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27
机房管理规定…………………………………………………………..29
电子阅览室安全防火制度………………………………………………30
岗位职责…………………………………………………………………31
图书馆职责……………………………………………………………..31
图书馆馆长工作职责…………………………………………………..33
部主任工作职责………………………………………………….…….34
办公室工作职责………………………………………………………..35
采编部工作职责………………………………………………………..36
流通部工作职责………………………………………………………..37
阅览部工作职责 ……………………………………………………….38
技术部工作职责………………………………………………………..38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 学校图书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三条 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主要任务是:
一、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二、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三、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四、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应有一名校长分管图书馆工作。有关图书馆工作的重大事项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 学校图书馆设馆长一名,并视需要可设副馆长若干名,由学校聘任或任命。
馆长、副馆长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了解学校的学科建设目标,热爱图书馆事业,熟悉图书馆业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馆长主持全馆工作,领导制订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组织贯彻实施。
副馆长协助馆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六条 学校图书馆应从实际出发,以方便读者和有利于科学管理为原则,确定本馆部、室的设置,并明确各机构的相应职责。
各部、室的主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任免。
第七条 学校的院系资料室是全校文献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业务工作和资源配置上,接受学校图书馆的指导与协调。应面向全校
开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实行资源共享。
第八条 学校应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成员以教师为主,吸收学生参加。学校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长担任主任委员,图书馆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文献信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图书馆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 文献资源建设
 
第九条 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基础及系统文献资源布局的统筹安排,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馆藏体系。
在文献采集中应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保持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注意收藏本校的以及与本校有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献。
第十条 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学、科学研究需要,根据馆藏特色及系统文献保障体系建设的分工,开展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和网络虚拟资源建设,整合实体资源与虚拟资源,形成网上统一的馆藏体系。
第十一条 学校图书馆对采集的文献信息资源应及时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并尽快发布,提供使用。必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实
现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组织和管理的标准化。
第十二条 学校图书馆应重视目录体系建设,成为全校的书目数据中心;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满足用户多途径检索的需求。应加强对书目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数据与资源的一致性。
第十三条 学校图书馆应科学合理地组织馆藏,既要有利于文献信息的管理和保护,更要有利于文献信息的充分利用。
 
         第四章 读者服务
 
第十四条 学校图书馆应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健全服务体系,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延长服务时间,其中,书刊阅览服务时间每周应达到70小时以上;假期应保证一定的开放时间;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每天24小时开放。
第十六条 学校图书馆应开展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各种文献的利用率。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流通阅览,积极推广纸质文献开架借阅、电子资源上网服务。
通过编制推荐书目、导读书目,举办书刊展评等多种方式进行阅读辅导;通过开设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以及其他多种手段,进行信息素质教育。
积极开展参考咨询、文献信息定题检索、课题成果查新、信息编译和分析研究、最新文献报导等信息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网络条件,积极开展网上预约、催还和续借服务,网上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网上电子公告、电子论坛和意见箱服务,网上信息资源导引服务,最新信息定题通告服务,网上协同信息咨询服务等网络服务。
第十八条 学校图书馆应保护读者合法、公平地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注意为残疾人等特殊读者利用图书馆提供便利。
第十九条 学校图书馆应教育读者遵守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和图书馆设施。对违犯规章制度,损坏、盗窃文献资料或设备者,按照校纪、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图书馆应尽发挥资源和人才优势,开展面向社会的文献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效益收取适当费用。
 
第五章  科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图书馆应不断更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业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规定考核办法,保证贯彻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严格遵循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加强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并随着新
技术的应用,调整作业流程,改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学校图书馆应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和
交流活动,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有条件的还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科研项目。学校图书馆应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图书馆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或解聘、晋升或降职、奖励或处分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学校图书馆应注重工作数量、效果的统计和积累,按照有关规范做好统计工作。应妥善做好各类统计数据、文件档案的整理和保存。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 学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根据读者人数、资源数量、服务项目与时间、设备设施维护的要求、馆舍分布等因素,配备相应的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加强图书馆的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合理的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任多种学科的专业人员。学校图书馆的专业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者应逐步达到60%以上。
第二十九条 学校鼓励图书馆专业人员同时掌握图书馆学和一门以上其他学科的知识,重视培养高层次的学科专家。鼓励专业人员通过脱产或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学校图书馆应结合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工作人员的在职进修或培训。
第三十条 学校图书馆和系资料室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于在图书馆从事特种工作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七章 经费、馆舍、设备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所必需的经费和物质条件。学校图书馆应注重办馆效益,科学合理地使用经费。学校图书馆可依法接受捐赠和资助。
第三十三条 学校图书馆的经费列入学校预算。学校图书馆的经费包括运行费和专项经费。运行费主要包括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设备设施维护费、办公费等。
第三十四条 学校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应与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相适应,并根据学校的发展逐年增加。生均年购文献量应不低于教育部的评估指标。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由图书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造独立专用的图书馆馆舍。馆舍建筑应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模,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满足图书馆业务功能的要求,具有调整的灵活性。
应做好图书馆的馆舍、设备维修工作,注意内外环境的美化绿化,落实防火、防水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改善灯光、通风、防寒防暑等条件,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有计划地为图书馆配备办公和服务所需的各种家具、用品和设备,尤其要重视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及时维护和更新。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图 书 情 报 工 作 委 员 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图书馆建设,充分发挥其学校文献信息中心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学校应当设立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对学校图书情报工作进行研究、协调和业务指导。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文献信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图书情报工作的建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图书情报工作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和各院、系有关专家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一人(由图书馆馆长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各院系主管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导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图书馆办公室。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 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或者召开部分委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听取图书情报工作汇报,研究、讨论有关工作。
第四条 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专家现场采购图书活动,或者吸收部分学生参加工作委员会的现场选书活动。同时,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委员有义务动员本院系的教师积极参与图书馆的网上书刊、电子资源的荐购活动。
第五条 委员在任期间,应当积极关心学校图书情报事业的建设,提出加强图书情报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图书情报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条 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应当进行学校图书馆改革发展和建设的研究,促进学校图书情报事业整体化建设,推进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并对学校图书情报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七条  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图书馆。设兼职秘书一人(由图书馆指派)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读 者 管 理
 
读者入馆须知
 
一、本馆对全校师生员工开放,外来人员需经登记允许方可入内。
二、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吹口哨、打闹、嬉戏。
三、举止文明,言谈礼貌,着装得体。
四、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在阅览桌椅、墙壁上涂画、蹬踏等。
五、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将室内物品破坏、带出。
六、图书馆作为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
七、外来单位来馆联系工作,请到办公室接洽。
八、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借阅证申办及管理规定
 
一、办理
入校新生以班级为单位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教职工凭工作证或报到证办理借阅证。办证时每人需交一张一寸彩色近照。
二、使用
借阅证是确认我馆读者身份的合法证件,只限本人在图书馆使用,不得抵押、转借,不准涂改和私自更换条形码或照片。如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将暂停相关人员的借阅权利一个月以上,直到最终取消其借阅权;如有恶意使用他人借阅证者(如偷、捡别人借阅证使用),将给予严肃处理,暂停其借阅权六个月以上,直到最终取消其借阅权,并通报有关单位。
借阅证内信息不能正常识别时(如照片、条形码模糊不清等),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读者可凭学生证或工作证申请更换新证,换证时收回旧证并收取换证工本费。
读者因毕(结)业或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资料,并将借阅证交还图书馆。
三、补办
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请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挂失。若挂失不及时,造成他人冒用,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
挂失后借阅证又找到,由读者本人持借阅证和学生证到图书馆解除挂失,则可继续正常使用。
借阅证丢失后若需补办,可于挂失2周后带本人有效证件和照片到图书馆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时需交纳补办工本费,办证时间一般是2--7天。
四、借阅权限
教师每证可借图书12册,借期90天;学生每证可借图书4册,借期30天。到期之前可续借一次,借期仍为30天。
书库借阅规则
 
一、热情主动为全校师生提供图书借阅服务。
二、图书馆书库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需持本人借书证在工作人员管理处押证后方可入库,无证不得入内。
三、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四、读者选书过程中,浏览不借的书请及时放回原处,以免乱架。
五、读者选好图书后,请持借阅证到工作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六、教师借书期限90天,学生借书期限30天。逾期不还者,停止其借阅权。
七、严禁不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把图书带出室外,违者按偷窃论处。
八、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和乱扔果皮纸屑等。
九、爱护书籍,人人有责。所借图书如有圈点、污损、撕剪、卷折的,将视情节轻重,按原价20--50%或加倍赔偿污损费;如有遗失,应赔偿原版书,否则按原价的2--3倍赔偿。
十、借阅证是学生到图书馆借阅的有效证件,一律不得转借他人。学生毕业离校,应归还全部所借书籍,交回借阅证。
 
 
 
 
损坏偷盗及丢失书刊赔偿制度
 
一、损坏、偷盗书刊赔偿制度
1、读者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等污损程度较轻且不影响借阅的,处以2--10元管理费。
2、损坏图书条形码造成机器无法识别者,处以2元管理费。
3、由读者造成的书刊严重损坏,影响内容完整及借阅的,须赔偿原版本书刊,如无法赔偿原版本书刊,则按丢失图书相关规定处理,并视情节轻重通报学校有关部门。
4、读者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书刊资料有意通过隐匿、传递或其他方式带离图书馆的,视为偷盗行为,一经确认,从重处罚:按所偷盗书刊资料原价的10倍罚款(不足50元的按50元计),扣留其借阅证,暂停半年到一年借阅权,或取消其借阅权,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备案,并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好坏决定是否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二、丢失书刊赔偿制度
读者所借图书丢失后,应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到“还书处”办理赔偿手续。如无法赔偿原版本图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普通图书:按出版时间计算赔偿倍率。五年以内按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六至十年按原价的3倍赔偿;十一至十五年按原价的5倍赔偿;十五至二十年按原价的8倍赔偿;二十一年以上的图书按原价的10赔偿。
2、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估价赔偿。
3、成套多卷本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或以上,按全套价格及出版时间核算赔偿倍率,且赔偿后读者不得索要其他未丢失卷册图书。
4、期刊:当年出版的期刊,丢失一期按全年定价赔偿。合订本按刊价及出版时间,参照图书的赔偿倍率计算。
 
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本馆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阅览室。入室后按相应规则和要求进行阅览;外单位人员需持公函和本人身份证件,经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入室。
二、学生阅览室开放时间:8:00—22:00。为便于管理,读者不得携带任何包、袋、雨具等入室。
三、室内全开架书刊,读者可限量自行查阅,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位,切忌乱插乱放;更不准私自携带出室。
四、工具书、样本书、期刊等阅览室一次限取1--2本;报纸一次限取1种。
五、凡需复印者,在工作人员处办理复印手续,到本馆复印室复印后,请及时将原件送回阅览室。
六、读者应自觉遵守阅览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章,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七、阅览室内各种书刊只限本室查阅,一律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提出申请,经馆长批示后方可借阅,借期不超过一个月。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本阅览室使用软件管理,上机读者须在工作台凭本人借阅证刷卡上机,无证禁止入内。
二、一人一机,严禁两人或多人使用一台机器,不得乱搬桌椅。
三、读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严禁浏览、下载、上传各种非法、淫秽内容的网页,禁止玩电子游戏,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上机时出现故障和问题,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五、除系统管理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分配和修改网络地址和权限。
六、爱护机器设备,不得随意破坏计算机系统和设备。违者扣除本人账户余款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和通报所在系(部)。
七、下机时请到工作台刷卡方可下机。
八、请保持室内卫生和安静,严禁吸烟、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电子文献检索室制度
为保持电子文献检索室优良的阅览环境,充分发挥电子文献检索室在我校教学、科研中的辅助作用,更好地为我校师生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仅向本校全体师生读者提供图书馆购买的多媒体光盘的阅读、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高校财经数据库、重庆维普全文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的检索及其它网络信息服务。
二、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在入口处工作台刷卡方能上机。其他人员凭有关有效证件,经馆长同意,方可上机。
三、进入本室,读者应文明着装,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吃东西、乱写乱画、乱扔纸屑和杂物。
四、读者应爱护电子文献检索室设备,请勿擅自拆卸、挪动设备和变动接头插口。
五、严禁读者访问不健康网站,严禁在本室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六、严禁私自改变多媒体阅览室内各计算机原有设置或加设口令。严禁私自拷贝、删除任何文件或安装程序。严禁试图危害网络安全。
七、本馆光盘一律不外借。也禁止自带软盘、光盘在本室操作。正常拷贝或下载信息、文献,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八、本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 8 :00-12 :00,下午( 冬季14:30-21 :30    夏季15:00-22:00)。
九、凡违反以上制度的读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禁止入室、取消阅览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自修室管理规定
 
一、        读者凭借书证进入自习室自修。
二、        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管理。
三、        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嬉戏。
四、        保持室内整洁,不得乱丢杂物、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五、        注意安全,不得占位,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六、        自行保管随身携带的学习用具和其他物品。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一、根据部门工作需要,每学期各部门负责人向主管馆长提出在各个时段所需聘用的勤工助学学生数额,聘期为二个月,表现优秀者可续聘,由主管馆长进行核实审批。
二、图书馆确定勤工助学条件,向学生处申请聘用的学生人数,经学校批准后在全校范围招聘勤工助学学生。
 三、学生被图书馆聘用后,要与图书馆签订协议,严格遵守协议要求,双方均不得违约。
 四、图书馆要对聘用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各部门要根据学生的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认真为到岗的学生安排工作。要有专人带岗,使学生熟悉所在岗位职责及有关规定。
五、部门负责人严格考勤,每月1日向馆办公室报上月考勤。若达到勤工助学规定时间的,按学校规定付给其报酬。
六、期末勤工助学结束时,每个学生需向图书馆交总结一份。
 
 
 
 
 
 
 
 
 
 
 
 
 
 
 
 
 
 
内部管理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维护本馆形象,杜绝一切有损国家和本馆利益和形象的言行。
二、严格执行学校及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三、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尊重读者,主动热情,耐心和气,避免和杜绝对读者使用不文明或不负责任的语言。
四、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敬业爱岗,履行岗位职责,一丝不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
五、认真学习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业务水平。
六、上岗工作要言谈举止文明,不高声喧哗、嬉戏,注重礼仪和个人修养,保持馆内安静有序的良好环境。
七、同志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勇于承担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集体优势,不得相互诋毁、挑拨是非。
八、爱护环境,办公用品和用具摆放整齐,书架桌椅计算机等设备的外观要经常清洗,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美观。
九、爱护公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在室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件,不得违反安全、消防规定。
图书馆党支部工作规程
一、图书馆党支部直属校党委领导,负责全馆的党建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对图书馆业务工作起到保证监督作用。
二、组织领导政治学习,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定期向全体党员干部报告本馆执行上级指示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三、用党章《准则》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有计划的积极慎重的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五、负责做全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全心全意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教育,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
六、对党员、党员干部、行政负责人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
七、同行政领导一起讨论本馆有关干部的人事任免、干部考核、职务聘任、资格评审、聘任等工作。
八、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尤其是青年的工作、学习、思想和生活,倾听群众意见,团结和带动群众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九、关心共青团和工会工作, 积极指导并支持团支部和部门工会各项必要的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助手作用。   
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十一、完成校党委交给的其它任务。
图书馆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民主管理,依法行政,使广大职工参与管理,提高管理的透明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特制定图书馆政务公开制度。
一、图书馆每年经费预算公开,年初拿出年度经费预算使用计划,经民主讨论后决定经费使用分配比例,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图书馆在人事安排、干部聘任、评先、评优、评职、各种奖惩等项工作方面,实行公开。在人事安排、部主任聘任等项工作中,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组织形式进行公开选拔聘任,竞争择优选聘。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行四公开:指标公开、民主测评公开、评审推荐小组成员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评先、评优,在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最后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各种奖惩情况,进行公示。
三、图书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今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贯彻培训制、公示制、审查制、责任追究制。在年初制定发展计划,由支部会议确定推荐积极分子,召开支部大会确定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评议,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表决大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表决大会,对结果公开。
四、图书馆创收收入、支出情况公开。每学期公布图书馆各项创收收入金额,上缴学校金额,各项支出情况。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五、图书馆上缴党费、工会会费情况公开。学校给党支部和分工会提留金额及其使用情况。
六、学校推荐各种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享受津贴人员等,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七、图书馆考勤情况,每月公示一次。
八、图书馆开展各项重大活动、关系到图书馆发展的重大决策,实行公开。
九、学校要求政务公开的一律进行公开。
 
图书采编制度
 
一、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及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补充书刊资料,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藏书体系。
二、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一般需要,贯彻“专业为主、其他为辅”、“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立足当前、放眼未来”的原则。
三、坚持藏书工作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保证重点书刊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把好图书的质量关。
四、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范围和标准,尽量拓宽采购渠道。
五、掌握各系课程设置、科研方向,了解他们需求,不断提高图书采访的针对性及实用性。
六、经常与一线教师及各层次读者保持联系,设立采访建议机制,广泛听取他们的建议。
七、广泛收集书刊目录信息,及时处理各种订购目录及来函,预选书目,交馆长审核。
八、对馆长审核后定单,利用计算机查重,凡确认为预定的图书,必须建立准确完善的采访数据库。
九、采访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好付款报账工作,及时清理账目。
十、图书到馆后,及时进行验收,分类、编目加工,并送各有关部室进入流通利用。
 
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
 
一、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由馆长和部主任组成,对全馆安全保卫工作层层负责,实行岗位安全承包责任制,并设治安员2名,负责日常安全工作。
二、图书馆对重要的书刊、仪器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排除隐患,对无法排除的隐患要提前报告。
三、提高警惕,做到四防(防火、防水、防盗、防损坏),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四、下班时认真检查,保证做到四关(关门窗、关机、关电、关水),如发现没做到四关,按责论处。
五、馆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禁止吸烟,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等。
六、节假日,对全馆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统一封门上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七、协助校保卫处做好对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八、如发现火灾等各种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既不上报又未采取防范措施者,加重处罚。
九、根据消防要求,保证馆内各消防通道畅通,该打开的门一定打开,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十、为了做到既防火又防盗,图书馆大门及各楼梯过道门按时上锁、按时打开,晚上10:30关门,早上7:00打开。
十一、对到馆读者以警示牌的形式进行安全指导,如出现火灾等各种不安全事故后,注意组织人力,疏散读者,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十二、对学生读者违反安全保卫制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通报批评等处分,并把情况通报给其所在系部;工作人员违反安全保卫制度的,除进行批评教育、责成本人改正外,视情节轻重扣发其津贴,并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对已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及认错的态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检查,按责任性质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并追究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对非本校人员和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未经允许,严禁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等重要场所。
十五、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者给予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十六、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机房管理规定
 
一、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室内,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闲谈、玩耍。
二、保持机房内清洁卫生,不得在机房内吸烟、吐痰。
三、系统管理员必须细心谨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每天必须进行数据备份,并妥善保存。
五、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前,必须做好所有数据的备份和安全转移。
六、系统管理员要定期对全馆计算机和网络等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七、保证局域网正常运行,禁止将服务器用于其他操作。
八、机房工作人员要积极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能够排除全馆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常见故障。
九、做好图书馆主页的管理、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网页信息。
十、做好本室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出入机房,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内抽烟。
 
 
电子阅览室安全防火制度
 
一、掌握防火安全知识、学习防火安全技能。
二、严禁在室内抽烟,杜绝火源。
三、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房间,应切断电源(部主任或带班人员负责)。放假时应关掉总电源。
四、定期检查机器电源,注意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实施安全防火责任制。
 
 
 
 
 
 
 
 
 
 
 
 
 
 
岗 位 职 责
 
图书馆职责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要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图书馆要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努力将图书馆建成郑州市的科技文献信息中心之一。其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二、管理和使用好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设备及维护费、办公费,讲求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资金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开展高水平的管理、业务和服务工作。
三、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基础,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开展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形成具有本馆特色的、能基本满足学校教学和科研需要的文献信息资源,并致力于不断提高对教学和科研需求的满足程度。要注重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文献的采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兼顾印刷型文献、电子文献和其他载体文献的采购,将各种文献载体作为一个整体考虑,既注重收藏,又注重使用权的购买,处理好各种文献载体之间的关系。
四、对采集的文献信息资源及时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尽快供读者使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组织和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五、建好图书馆的馆藏书目数据库,维护书目数据库和目录体系,保证数据的准确,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满足读者多途径检索的需要。
六、科学合理地组织馆藏,既要有利于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又要有利于文献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保存。
七、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现资源共建、共知、共享。开展各种合作、协作和交流工作。
八、建立完备的多功能服务体系,开展尽可能多的服务;不断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做好流通阅览、电子阅览、参考咨询、素质教育、读者培训、网络服务等读者服务工作。在服务中实行全员咨询服务,开展规范化服务。
九、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严格遵循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加强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注重网络化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加强网络化应用,开展网络化服务;加强网络资源的选择、组织、发布和利用:加强自建数据库建设,提供特色化文献资源服务;加强文献资源的整合,方便读者利用资源;加强主页建设,开发主页的多项服务功能。
十、开展多种形式的读者教育,进行图书馆知识和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帮助并指导读者有效地获取和利用文献信息。
十一、建立与培养一支符合现代化图书馆建设的有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的专业队伍。鼓励、支持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和现代化技术应用方面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图书馆研究能力的不断提高;鼓励工作人员自我提高,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提供条件促进人员素质的提高,建设学习型图书馆。
十二、不断更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业务和服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制订考核办法,并组织贯彻执行。加强各种统计,搞好档案工作。
十三、以“以人为本,爱馆敬业,服务读者”为宗旨,既要服务,又要育人。图书馆员要文明服务,文明举止,教育读者遵守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和图书馆设施。对违反规章制度,危害文献和设施安全者,按照校纪和图书馆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加强读者、文献、设备的管理工作,为读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十五、接受馆员和读者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深化服务。
 
图书馆馆长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主持图书馆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有关政策决议,做好本单位工作。
二、负责制定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设备购置计划及各种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馆职工的教育、培养、考核、晋升和职称评定等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工作熟练,整体素质优良的职工队伍。
四、负责全馆的安全保卫,安全保密和外事接待工作。
五、布置、检查、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工作。
六、组织领导本馆的学术研究活动,负责对外事务的联系和处理,组织馆际交流和馆际协作活动。
七、关心和支持本馆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八、协助分管校长主持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各类读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图书馆工作。
九、学习有关专业知识,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十、副馆长协助馆长完成上述各项工作任务。
 
部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馆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本部门的业务、行政等各项工作。
二、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经馆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落实、执行。
三、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并进行具体检查核定。负责本部门具体工作任务的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遵守馆内、部室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一天之内的请假申核。
五、负责定期对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呈报业务统计表,做好本部门的工作总结。
六、负责组织本部门业务工作报道及读者培训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及卫生工作。
八、沟通馆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联系,传达上级的决定并组织在本部门的具体贯彻执行;听取本部门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馆领导反映,定期向馆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情况。协调本部门内部的人事关系,促成人员间的团结、协作,认真落实、执行馆内布置的各项任务。
九、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图书馆办公室是从事全馆行政事务、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行政、业务管理是属于全局性的综合管理,是图书馆管理工作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主要职责范围:
一、协助馆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制定全馆性的综合计划和其他有关计划;编制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工作。
二、负责草拟工作总结、报告、通知,处理来往信函、文件及统计报表,负责印鉴保管使用等文书档案工作。
三、负责图书馆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设备的购置、维修,财务管理,爱国卫生,职工福利等总务工作。
四、负责职工、勤工俭学学生、临时工等的考勤、考核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落实全馆的安全保卫、卫生管理工作。
六、收集师生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信息。
七、处理校内外的业务联系和接待工作。
八、协助馆领导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研究。
九、协助馆领导进行职工业务考核,建立业务档案,积累和管理业务资料。
十、组织劳动,协调各具体业务工作部门的活动等。
十一、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环境布置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图书馆的文印工作。
十三、承办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编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及科研需要,注意了解国内外出版发行信息,及时、准确地收集、采购各种图书资料,不断提高藏书质量。
二、新书目录到馆后,及时发至各院系,征求意见,汇总圈阅,报图书馆采购小组审查后订书。
三、负责中外文图书的验收、登记、报账、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依据已采用的分类法和各文种编目条例、细则等对于入藏的中外文新书,科学、准确地进行分类、编目、加工;根据我馆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图书典藏分配,及时交库,不得积压。
五、据国家《文献目录著录总则》及各分则,有系统地组织、编制读者目录(分类目录、书名目录、著者目录)和公务目录(分类目录、书名目录)。
六、负责中央数据库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七、积极进行藏书建设研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流通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入库新书的校对、验收和馆藏工作,发现质量和分编错误等问题及时同采编部联系。
      二、负责中、外文图书的借还工作,及时对入库新书及归还图书分类上架。
      三、负责中、外文图书的管理、维护、登帐工作。
      四、负责图书尤其是新书的宣传、介绍、推荐工作;进行图书的预约、催还工作及图书丢失、损毁、偷盗的赔偿工作。
      五、负责办理毕业生离校和教职工调离及学生中途退学离校的图书清还工作。
      六、根据图书流通情况,掌握图书借还规律,收集读者的反馈意见,协助采编部做好图书的采购工作;并对丢失图书做好登记,及时移交采编部,并督促其注销,以确保读者检索的准确性。
      七、进行馆藏、流通统计和分析工作。
      八、负责书库及出纳台的卫生清洁工作。
       九、注意防火、防盗,防水,加强严禁烟火的宣传,确保借阅区的安全。
       十、确保办公设施完整、办公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阅览部工作职责 
 
一、为读者提供各类中外文图书、报刊的优质阅览服务。
      二、负责中外文报刊的采访、编目、验收等工作。
      三、进行中外文图书、报刊的登记、归架、清点及剔旧等工作。
      四、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阅读辅导及书刊的宣传推介工作。
      五、开展一般性信息咨询和文献检索工作。
      六、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和读者阅读规律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将信息反馈有关部门。
      七、负责所属各室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及各项管理工作。
      八、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部工作职责
 
一、解决本馆自动化系统各种技术难题,负责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
二、定期对全馆的电脑进行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三、负责图书馆机房的管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机器正常运转。
四、负责电子阅览室的日常管理,并对电子文献进行分类、编目、保存、镜像,建立各种数据库,为全校师生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五、负责读者的现代化技术应用技术培训工作。
六、有计划地开展音像技术、文献复制技术、缩微技术等手段的服务工作。
   七、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